1、济南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组织处(挂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牌子)、宣传法规处(挂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牌子)、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与师范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技术装备与学校安全处14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兼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4名,主任督学2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5名、副处长(副主任)15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2、济南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挂民政稽查大队牌子)、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优抚处、双拥工作处、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12个职能处室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副局级)。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下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均为处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9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局级),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级,由市民政局1名副局长兼任)、副局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副主任)14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3、济南市城管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处合署)、规划财务处、综合管理处、城市保洁管理处、渣土管理处、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6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2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4、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济南市城管执法总队) 主要职责:承担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的责任等。 内设机构:设执法指导处、执法审理处、执法监督处、社会动员处、装备处5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总队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副总队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由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队长兼任),处长5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5、济南市民族宗教局 主要职责:研究起草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民族工作处、宗教工作处4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7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长(主任)4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6、济南市外办 主要职责:包括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国家对外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综合处、出国管理处、涉外礼宾处、亚洲非洲处(挂港澳事务处牌子)、欧洲美洲大洋洲处6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30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长6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7、济南市侨办 主要职责:包括归口管理全市侨务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国内处、国外和港澳工作处、经济科技处4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0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2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4名、副处长4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8、济南市人防办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综合计划处(挂平战结合管理处牌子)、指挥通信与应急协调处、工程管理处4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8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7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4名、副处长4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9、济南市史志办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济南市志》、《济南年鉴》等市级史志及市情资料性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研究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市志编审处、年鉴工作处3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3名、副处长3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10、济南市发改委 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农村经济处、能源交通处、工业与高技术产业处、社会发展处、财政金融处、招商管理处、经济合作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16个职能处室和发展规划研究室(副局级)、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挂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牌子,副局级)、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副局级)、市服务业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1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发展规划研究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南部山区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含稽察特派员3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11、济南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财政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一处、行政事业审计二处、行政事业审计三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处、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处、工业交通审计处、商贸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计算机审计技术处(信息处)16个职能处室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局级)。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下设综合处、行政事业经济责任审计处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处,均为处级。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5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6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审计师1名(副局级),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9名、副处长(副主任)36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12、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等。职责调整包括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安全监督处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53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1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主要职责: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等。职责调整包括划入市卫生局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管理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9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7名。 14、济南市林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等。职责调整包括增加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增加组织指导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发展规划处、林政处、造林绿化处、资源管理处、科技产业处6个职能处室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人员编制: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市森林公安局局长1名(高配副局级),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15、济南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等。职责调整包括将负责市级体育社团和体育项目俱乐部审核与管理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挂青少年体育处牌子)、体育产业处5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16、济南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等。职责调整包括取消代管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统计设计管理处牌子)、组织人事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挂人口就业统计处牌子)、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普查处、第三产业统计处13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6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统计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3名、副处长(副主任)15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17、济南市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综合处、工交商务处、城建规划处、社会事业处、农业农村处6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政府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36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副主任4名,处长(主任)6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18、济南市法制办 主要职责: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调研、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等。职责调整包括增加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职责;增加开展相对集中市级行政复议权工作的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法规处、监督协调处、复议立案及应诉指导处(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复议案件审理处、规范性文件审查处6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长6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19、济南市公务员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济南市公务员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职责: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综合处、职位管理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培训教育处5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市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处长5名、副处长5名。 市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等事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20、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综合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挂房管处牌子)、节能监督处(挂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公车管理处、安全保卫处8个职能处室和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1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21、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综合处、政务一处、政务二处、政务三处、政务四处、政务五处、政务六处、政务七处、信息处、电子政务处、行政处、组织人事处(挂驻外机构管理处牌子)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正局级)、市政府督查室(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正局级)、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局级)、市打击走私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2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正局级,由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1名(副局级),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2名(副局级),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市打击走私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22名、副处长32名。可配工勤人员40名。 配备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按市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配备。 管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干部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市无线电监测站随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整建制移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22、济南市卫生局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与合理配置全市卫生资源,负责拟订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挂统战处牌子)、规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农村卫生管理处(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牌子)、妇幼保健处、社区卫生管理处、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疾病控制处(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基本用药管理处、科技教育与外事处、干部保健处14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7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1名(正处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5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23、济南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调控处、监督检查处、储备粮管理处、产业发展处 7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24、济南市环保局 主要职责: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科技标准处(挂国际合作处牌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防治处(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牌子)、水环境管理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11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12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25、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挂济南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风景园林管理处、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处、公共绿地管理处、城市绿化指导处、名泉保护管理处、名泉保护技术处11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城市园林绿化局事业编制59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长4名,市名泉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26、济南市城乡建设委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城镇化办公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办公室牌子)、勘察设计处、城市建设处(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质量安全管理处、建筑业资质与资格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征收拆迁管理处17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49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8名、副处长(副主任)20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27、济南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组织人事处、规划发展处、市场开发处、监督管理处5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7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28、济南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水政处、规划建设处(挂安全监督处牌子)、水资源处(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水土保持处(挂农村水利处牌子)7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4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29、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 主要职责: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房政处、住房保障处、住房改革处、物业管理处、产权市场管理处8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9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30、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和市政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的行业管理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信访处牌子)、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安全监察处(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市政设施建设处、市政设施管理处、供水管理处、排水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服务督查处 13个职能处室和供热管理办公室(副局级)、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事业编制10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4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 31、济南市人口计生委 主要职责: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财务审计处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宣传教育处、科学技术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7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7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0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32、济南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 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审核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各单位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等。 内设机构:设综合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监察审计处、结算一处、结算二处、结算三处、结算四处、超市管理处7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事业编制96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会计师1名(副局级),处长7名、副处长1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33、济南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应急救援处5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地震局事业编制3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34、济南市国资委 主要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规划发展处、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处、企业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挂党委组织部牌子)、宣传与群众工作处(挂党委宣传与群众工作部牌子)、综合处12个职能处室和企业离退休干部局(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102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2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4名,企业离退休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2名、副处长(副主任)13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35、济南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政策法规处、监督管理一处、监督管理二处、监督管理三处、规划科技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7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6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9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36、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 主要职责: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处合署)、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艺术处、社会文化处、文化市场管理处(挂“扫黄打非”工作处牌子)、文化产业处、广电行业管理处、电影管理处、新闻出版管理处、版权处、对外文化联络处14个职能处室和市文物局(副局级)、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编制80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4名、市文物局行政编制1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6名(其中1名兼任市文物局局长),市文物局副局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7名、副处长(副主任)17名。可配工勤人员8名。 37、济南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管理全市监狱工作,承担全市监狱管理工作责任;负责全市劳动教养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牌子)、装备财务处、监狱劳教工作管理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挂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处牌子)9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下设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08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济南监狱政治委员),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1名(副局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9名。 38、济南市物价局 主要职责:按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调整全市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价格管理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处、成本调查监审处7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4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济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市物价局直属处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6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 39、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挂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牌子。 主要职责: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会员事务部、联络部(挂信息部牌子)、展览业务部、法律事务部5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事业编制37名。领导职数核定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5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40、济南市口岸办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口岸和具有口岸功能区域开放或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秘书处、空港口岸管理处、陆港口岸管理处3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处长3名、副处长3名。可配工勤人员2名。 41、济南市畜牧兽医局 市畜牧兽医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畜牧科技处、动物卫生防疫处、医政药政处、饲料管理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挂市奶业管理办公室牌子)7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畜牧兽医局配事业编制36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兽医师1名(副局级),总畜牧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42、济南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信访处牌子)、组织人事处、综合管理处(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牌子)、城乡规划处、选址用地处、市政规划处、信息和测绘管理处8个职能处室。 人员编制:市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64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规划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43、济南市金融办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等。 内设机构:设综合处(挂组织人事处牌子)、政策法规处、银行处、资本市场处、保险与担保处5个职能处。 人员编制: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3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长5名、副处长6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44、济南市农业局 主要职责: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财务审计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挂对外合作处牌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处(挂高新技术处、产业化办公室牌子)、园区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挂农业保险处牌子)、生态农业处、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市渔业管理办公室(挂渔政监督管理处牌子)14个职能处室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局级)、离退休干部处。 人员编制: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7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农艺师1名(副局级),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5名、副处长(副主任)16名。可配工勤人员6名。 45、济南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市场秩序处(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市场体系建设处、商贸服务管理处、市场运行调节处、农村流通处、现代服务业处、对外贸易发展处(挂进出口公平贸易处牌子)、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挂科技与技术进出口处牌子)、服务贸易处(挂产业损害调查处牌子)、港澳台招商促进处、亚美大招商促进处、欧非招商促进处、外商投资管理处、对外经济合作处(挂境外投资管理处牌子)、开发区管理处(挂企业改革处牌子)20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副局级)。 人员编制: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24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9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6名,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离退休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处长(主任)20名、副处长(副主任)23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46、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等。 内设机构:设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综合处,经济运行局(挂市政府煤电油气运保障办公室牌子)(副局级)下设运行监测处、要素保障处(挂电力处牌子),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与技术改造处,科技处(挂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牌子),原材料产业处(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交通与物流处(挂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电子信息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油区工作办公室18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副局级)、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副局级)、市煤炭工业局(副局级)、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副局级)、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人员编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63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经济运行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兼处长2名(正处级),离退休干部局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市煤炭工业局局长1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副局长2名(正处级),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24名、副处长29名。可配工勤人员13名。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设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局级建制,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其人员编制计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员编制总额。市无线电监测站由市政府办公厅移交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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