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动态

发挥“廉内助”作用,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图文)
发布时间:2012-02-20 浏览次数:

1.JPG

未标题-4.jpg

(王新民主任讲话)

未标题-3.jpg

(魏玉良副主任主持座谈会)

未标题-2.jpg

(刘昌国副主任介绍2011年仲裁工作情况)

7.JPG

5.JPG

未标题-1.jpg

(部分代表发言)

DSC08692.JPG

DSC08697.JPG

(签订家庭廉政公约)

——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家庭廉政公约》

济南仲裁办处级以上干部与家属共同《家庭廉政公约》,目的就是进一步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净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的家风,维护家庭和睦,为领导干部筑起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处级以上干部及家属自觉做到“双五条”:
  处级以上干部自觉做到:
  1、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廉政教育,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
  3、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在“8小时以外”慎独慎微,做到忠诚坦荡,表里如一。
  4、始终保持廉洁家庭本色,遵纪守法,严教子女,严守家门。
  5、积极倡导时代新风,移风易俗,争做遵纪守法、廉洁勤俭的“模范家庭”。
  干部家属与子女自觉做到:
  1、在各种社会生活及活动中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以德育人,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为青少年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
  2、不插手配偶的工作,不干涉配偶正确行使权利,珍惜亲人的前程和荣誉,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拒绝腐败。
  3、要正确对待配偶手中的权利,切实做到不替亲友说情,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
  4、要自觉当好“廉内助”,共同营造助廉、促廉的家庭氛围,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想方设法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
  5、要互相理解和尊重,在事业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党组书记、办主任王新民强调:签订《家庭廉政公约》这种形式是贯彻中央、省、市纪委指示要求的需要,是针对仲裁办工作性质的需要,是确保干部家庭幸福的需要。希望处级以上干部及家属共同为仲裁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围绕实现《济南仲裁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的宏伟蓝图,共同携手,一起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张兴桓  邓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