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1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举办车险理赔新特点专题公益性讲座。本会邀请中国保监会法制监督处刘学生处长作专题报告。山东保险监督管理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报告会。部分仲裁员、法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驻济保险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代表听取了报告。 刘学生处长围绕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2】16号),通过讲解该通知的背景、精神,结合社会公众较关注的“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热点问题,阐述了当前车险理赔新特点,对新版《机动车商业险条款示范文本》,也做了重点条款释读。 最后,由济南仲裁办魏玉良副主任做了总结发言,并指出:刘学生处长的报告使得与会者对当前形势下车险理赔的新特点有了进一步了解,这对今后仲裁、诉讼的法律实践,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法律人提供法律服务、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许飒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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