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专家来我办考察山东政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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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教育部专家参加座谈) (教育部专家参加座谈) (刘昌国副主任参加座谈) (我会参加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发言) (专家与实习生交流) (参观仲裁庭) (在茶座式仲裁庭合影) 4月22日下午,教育部两位专家来我办考察山东政法学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玉福及有关教职人员陪同考察,我办副主任刘昌国在六楼会议室接待考察组成员,我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了考察活动。 考察组一行首先观看了济南仲裁的形象宣传片。我办简要介绍了仲裁制度的特点、机构设置、发展现状,以及从质量和效率两方面提高仲裁公信力的管理措施等,总结汇报了我会与山东政法学院开展实践教学合作的情况。 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与山东政法学院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双方于2013年4月签订了《山东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进一步密切了在教学实践、人才培养、理论研讨等方面的合作。我会每年分两批接收和安排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和见习,吸收政法学院优秀毕业生来我会就业,聘任了学校选派的20余名优秀教师担任仲裁员,每年选择1—2个典型案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到学校现场开庭供学生观摩学习;李玉福院长受邀担任济南金融仲裁院院长,对我会金融案件的研究、宣传、办理作出了很大贡献;山东政法学院聘请我会6名专业素养较高的工作人员担任客座教授,定期到学校开展仲裁知识讲座和案例教学;双方还通过共同研讨案件、研究课题、培训办案秘书等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 在考察座谈中,我会参加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高度赞扬了实习生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素质。山东政法学院就业毕业生和实习生代表分别从工作体会、实习感受、就业目标等角度作了精彩发言。教育部专家与座谈人员进行交流,分别听取毕业生和实习生对实习时间、期限、人数等方面的想法,以及我办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后,考察组一行参观了我办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仲裁庭、茶座式仲裁庭、立案厅、党员活动室,进一步了解了仲裁流程,并对我会的仲裁文化表示赞赏。(王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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