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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30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对标先进仲裁机构,立足济南仲裁实际,现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办上下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实现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机遇。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要牢固树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促进省会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参与意识,迅速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六个环境”的工作重点,着眼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积极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全面加强和改进涉企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商事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仲裁,雷厉风行抓落实、快干实干促发展,最大限度地为大局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

    (一)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企业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对接企业需求,编印实用法律汇编和典型仲裁案例,为企业解决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仲裁法律服务进百企”活动,采取主动登门、定期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信息,帮助解决企业困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责任领导:刘昌国;责任处室:仲裁一处;配合处室:综合处、仲裁二处)

    (二)加强立案服务窗口建设。(1)围绕"一次办成”的改革目标,自我革命、积极创新,实行立案前网上预审,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2)开展立案厅环境整洁常态化、公开内容规范化、立案流程便捷化、文明服务人性化等标准化服务,打造一流服务窗口形象。(3)推行立案前调解,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公正高效仲裁各类案件。(4)进一步提升82023333仲裁服务热线咨询功能和立案大厅信息化服务水平,7月底前完成IVR(交互式语言应答系统)改造,确保热线接听及时、回答准确、服务优质。(责任领导:王青;责任处室:立案处;配合处室:综合处、仲裁一处)

    (三)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现行办案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流程优化再造工作。(责任领导:刘昌国、安群;责任处室:仲裁一处,办案流程再造工作小组)

    (四)坚持简洁、方便、互动、实用等功能定位,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仲裁”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办案效能。(责任领导:安群;责任处室:仲裁二处,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

    (五)进一步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按照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培训与管理;立足实用、好用、能用的导向,建立仲裁员队伍吐故纳新、动态管理的新陈代谢机制。(责任领导:魏玉良;责任处室:仲管处)

(六)以争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为目标,大力营造浓厚的服务营商环境氛围。开展“营商环境服务年”、“假如我是当事人”、“争做新时代店小二”、“走进新时代、展示新形象”、“仲裁之星”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合力助营商的内在动力,迅速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引导工作人员通过主动换位思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努力形成“人人都是营商使者、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新局面。(责任领导:魏玉良、王青责任处室:党总支、机关工会)

    (七)认真践行“三项承诺”。(一)首问负责制,全办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和答复当事人,使当事人得到满意的效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二)立案前免费调解制度。发挥好调解中心的作用,推行调解前置模式,探索形成分类受理、调裁对接的纠纷化解机制。(三)主任接待日制度。工作日每周二上午(9:00-11:00)由各主任轮流到立案厅服务窗口值班接待,倾听当事人的问题反映,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责任领导:刘昌国、朱志恒、王青;责任处室:综合处、立案处、仲裁一处)

(八)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全体工作人员要提振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倡导“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办完美”、“你不用跑我来跑”、“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时辰可拖,日期不可拖”等时代新风。要强化内部作风监督,保持高频率内部工作纪律巡查,对作风散漫行为一律从严治理,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优先核实处理,对办理进展缓慢的业务实行专人督办。凡发现存在“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现象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除涉及当事人外,一律再上追一级领导责任。被媒体曝光或被监督机构通报的,聘用人员一律辞退,在编人员一律交纪检部门处理,处室负责人一律停职检查。(责任领导:魏玉良;责任处室:党总支)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全办工作的头等大事,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处室及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全市优化发展环境明察暗访纪实专题片所反映的问题为戒,举一反三,决不二过;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落实为目标,立说立行,立说立改;要牢固树立全办“一盘棋”的思想,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互相配合、互相补位,互相支持、勠力同心,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仲裁办成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王伟同志任组长,魏玉良、刘昌国、朱志恒、王青、安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日常工作,朱志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凤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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