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仲裁委始终把仲裁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围绕让更多的人知道仲裁、让需要仲裁的人相信仲裁、让诚信的人选择仲裁、让首先选择仲裁的人受益仲裁做了大量工作。 截至11月底,济南仲裁委今年以来受理案件2130件,标的额56.05亿元,均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仲裁服务已涵盖金融、保险、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生活消费等多个经济和民生领域。通过办理仲裁案件,以案释法,使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了解仲裁、认识仲裁、选择仲裁化解经济纠纷,有力发挥了仲裁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减压阀”作用。 加大力度宣传仲裁制度让更多的人知道仲裁 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已逐渐被社会公众接受,但如何运用好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哪些纠纷适合以仲裁方式解决?需要仲裁机构进行更精准的宣传推广。 为了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济南仲裁委推出融媒体直播系列活动,将“仲裁服务进百企”活动立体化、全方位推向深入。通过活动开展,越来越多的受众知悉仲裁、了解仲裁,并能够运用仲裁优势解决市场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商事纠纷。 9月21日,“仲裁服务进百企”融媒体直播启动仪式暨第一站直播活动,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省高院法官与省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建筑企业代表以座谈的方式,研讨了建设工程领域纠纷案件的具体问题、多元化解纠纷模式的探讨,充分体现了“济南仲裁”专业化特色。 9月29日,济南仲裁委结合开展国家扶贫日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第二站融媒体直播活动。济南仲裁委有关负责同志带领部分党员和仲裁员深入派驻“第一书记”所在村,访民情、听民声,走进百姓家送去生活必需品,推动驻村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体现了“济南仲裁”实施精准扶贫的热情和信心。 …… 济南仲裁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济南仲裁公共法律服务团”将突出仲裁的专业优势,找准差距、取长补短、提质增效,积极创新举措,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导引相关服务、开展公共法律宣传、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与专业调解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主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完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贴心服务提高仲裁公信力让需要仲裁的人相信仲裁 “走诉讼渠道可能要打几个月的官司,仲裁从立案到作出裁决,一共才5天。仲裁效率高、收费低、不公开进行,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济南某企业法务负责人说,“解决经济纠纷和矛盾不必非要对簿公堂,仲裁可以让我们快捷地摆脱烦恼,以后就选仲裁了!” 近年来,为增强企业对仲裁的了解和信任,济南仲裁委制订了规范的企业走访计划,定期举办座谈会,了解企业存在的法律疑难问题、法律纠纷。以仲裁员及社会各行业法律专家为依托,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培训、免费法律咨询、免费规范合同文本、疑难问题免费解决方案等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其灵活、快捷、专业、高效等特点,围绕中心任务,积极搭建起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法治建设平台,构建仲裁的行业服务网络,积极“引进来、走出去”,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荣获“仲裁公信力全国十佳机构”称号。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诚信的人选择仲裁 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类型多样、情况复杂、专业性强、影响力大,争议往往集中于各项技术问题,尤其是工程造价、质量等问题。 为积极参与构建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发挥仲裁的专业化优势,整合专家资源,建立专业化平台,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济南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济南仲裁委与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等合作,共同设立了全省首家建设工程专业仲裁平台——济南建设工程仲裁院,并在国内仲裁行业首次提出建立“调解-评审-仲裁一体化”争议解决体系。 济南建设工程仲裁院成立后,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仲裁服务进百企”活动,先后赴中建八局、中铁十四局等国有企业和祥泰集团等民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在争议解决方面的需求;与省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倾听律师对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的建议;参与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评审规范制订和征求意见,争取年底作为国内首个争议评审行业标准公开发布。 今年截至11月底,济南仲裁委已受理的建设工程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1.9%。“仲裁作为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一裁终局、专家断案的优势。济南仲裁委汇集了近200名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法律方面的专业仲裁员,多数为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某建筑企业负责人说,“选择济南仲裁委,我们很放心!”切实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让首选仲裁的人受益仲裁 去年8月中旬,125户业主因与某开发商之间的逾期办证违约事宜,向济南仲裁委提出仲裁。立案处根据“优化案源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引导当事人到济南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进行立案前调解。 了解业主诉求后,多次与业主方、开发商之间进行沟通,于两周内促使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并交开发商进行内部报批程序。此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未能达成最后调解意见。调解中心约见了开发商领导,告知逾期办证的责任和后果,并敦促开发商尽快商定最终调解意见。一个月后,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走法定程序,程序繁琐、过程漫长、成本较高,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节约仲裁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案结事了人和”的特点,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济南仲裁的“温度”。 近年来,济南仲裁委突出仲裁为民解忧的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纠纷,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工作衔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仲裁服务延伸到矛盾易发、集中的物业服务、生活消费、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领域,在济南仲裁调解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仲裁调解联盟”,将矛盾调解前置,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当事人对仲裁案件的满意率得到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报记者侯月通讯员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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