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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研讨交流会在德州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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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山东省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研讨交流会在德州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交流会由山东省仲裁协会主办,德州仲裁委员会承办。会议特别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现场授课。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德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滕世雷,山东省仲裁协会会长、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张公博,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晓峰出席。来自全省16地市及河北省沧州、廊坊、衡水等地3家仲裁机构的宣传推广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部分优秀仲裁员代表及仲裁工作者等80余人参加会议。济南仲裁办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与全省仲裁机构共话发展。 济南仲裁办在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仲裁法》工作中,以“1+442+N”模式为抓手,通过党建共建、现场调研、座谈培训、仲裁开放日等形式开展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促发展。与市工商联联合各商会企业及政府部门共同打造“联心共绘党旗红”党建品牌,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山东金融业联合会、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单位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祝建党104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双促双提。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以“仲裁服务高质量发展公共平台”为载体,围绕如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行业会议、专题讲座等渠道,广泛宣传《仲裁法》修改后的优势和特点,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服务涉外仲裁高质量发展。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传播效果。打造融媒数字宣传平台,立足职能定位,以“讲好仲裁故事、传递仲裁声音”为目标,全面提升仲裁为民传播力与影响力;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企业、协会走进济南仲裁委,围绕《仲裁法》修订、仲裁流程优化等进行研讨交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强化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提供了指引,加强了省内仲裁机构及兄弟省份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互动,为落实好新修订《仲裁法》的各项要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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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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