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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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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掠影 济南仲裁办 第五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突出济南仲裁“第一缕阳光”的窗口形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我支部将陆续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让当事人感受济南仲裁的温暖。 掠影之一 9月3日,一位来自广东的当事人申请保全,按照保全法院的要求,当事人需要提交证据材料原件进行核实,但当事人没有随身携带,故无法继续进行。得知此情况后,我们主动电话联系保全法院,经过反复沟通协调,院方同意先进入保全程序,随后将有关证据材料邮寄核对。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和往返费用,得到了当事人衷心感谢。 掠影之二 9月6日,一位86岁高龄的老人冒雨来到立案大厅,经过询问得知其与杨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4个月。杨某等人居住10天后表示不再租住,既不交纳租金也不退还租赁房屋的钥匙。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经过我们耐心解释老人也不愿到法院进行诉讼,我们主动帮助老人联系租客杨某进行居间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老人满意而归。 掠影之三 9月7日,我们接到山西某公司申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合同中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约定不明确,按照程序双方应该提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纠纷解决方式。由于工程所在地在埃塞俄比亚,当地正处于战乱,案件进程的快慢将直接关系我国工人的返回情况。为了保障我国工人的生命安全,在与申请人进行细致沟通解释后,开启绿色通道现场快速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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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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