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标  题: 劳动纠纷咨询
内  容: 您好,我们公司现在想要让员工辞职又不想要给予补偿,因为用工关系混乱,所以不知道如何使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因为字数原因,我将我的情况简述如下,谢谢。我当前就职的公司为C公司,但是我初入职的时候是和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B公司还有一个全资的母公司称为A),和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应B公司的要求进行的改签,改签的流程是于2024年8月先签了B公司的离职后同日期签了C公司的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方式、内容、工作软件(钉钉)的管理人员和组织架构都没有任何变化,仍然由A公司进行直接管理(薪资发放的账户由B变为了C),且B、C公司的法人是同一人;现因A公司原因,想要裁员又不给任何补偿,作为员工还能要到补偿吗?我已经知道B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也是B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就职期间所有工作也全部为A公司直接派发工作,能够以主张 管理混同和用工混同 使用劳动仲裁的渠道来让A公司给与补偿吗?A公司还说要让B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这样就不用管员工了
提交时间: 2025-08-30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答复日期: 2025-09-01
答复内容: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济南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该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保障部门(济南市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4/12/24/art_18388_4804266.html)。 

关于本会受理范围,您可以在本会官方网站的仲裁服务”->“受案范围栏目中查询,网址:http://zcb.j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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