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积蓄能量 迎接挑战——济南仲裁委稳居全国仲裁第一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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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中国仲裁机构的排头兵;这里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仲裁专家队伍。——题记 仲裁起源于古代民间,发展于商品经济,成熟于市场的完善和法治的健全。中世纪起,仲裁制度在欧洲盛行,被普遍用于化解商事纠纷。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仲裁制度逐渐在我国得到重视和发展。 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实施。它掀开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崭新一页,成为我国仲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专家断案、一裁终局”是仲裁的独特优势,权威、高效、快捷、保密、经济是仲裁的办案特色。作为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制度,仲裁法律制度更能体现市场经济主体的意志,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时化解经济纠纷、减轻诉讼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996年4月,济南仲裁委依法成立。自成立以来,济南仲裁委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受理办结了一大批有影响的仲裁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和建设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尤其是近年来,在全国235个仲裁委员会中,济南仲裁委的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大幅度提升,累计受理民商事纠纷1.7万件,标的额169.01亿元,大部分案件受理采取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司法纠错率不到1%。连续5年案件受理量排名全国第4位、标的额13位的济南仲裁委稳居全国仲裁“第一阵营”。 倾力打造“山东仲裁”之首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仲裁植根于此。 “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实际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召开后,济南仲裁办党组对照全会确定的“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总目标,开阔视野,高点定位,围绕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战略构想,探索符合仲裁发展的“山东模式”,用实际行动向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作为中国仅有的三个aprag(亚太地区仲裁组织)正式成员之一,济南仲裁委将服务的视野定位为国内、国际两大市场,业务涉及区域范围不断扩大。济南仲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济南仲裁做大做强的一个“秘诀”,在于善于借势发力,巧打“组合拳”。 ●加强对保险领域的对口服务。先后走访了省保监局、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太平洋财险公司及平安保险公司。通过调研和举办仲裁员座谈会,与省保监局、省市保险行业协会、省市律协保险专业委员会等行业达成了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最契合仲裁机制的共识。 ●深化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仲裁服务。在市建委清欠办建立了“济南仲裁”窗口,春节农民工讨薪期间,济南仲裁委工作人员轮流在窗口值班,宣传、推荐仲裁制度,主动参与清欠办组织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结算争议调解会,并成功使争议双方达成由济南仲裁委仲裁的仲裁协议。 ●通过两个协会平台向会员单位推行仲裁制度。与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济南市房地产协会建立了密切联系,加强了招标文件编制签订仲裁条款的引导、备案合同仲裁条款的推荐等工作。 ●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联系,在房源信息流通、买卖租赁、房屋中介等方面,探讨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遇到问题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贵于行的关键在于人,仲裁的公信力关键在于仲裁队伍的素质。 济南仲裁委对仲裁员队伍做了整合,重点吸收了高校、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专家作为仲裁员,并从中评选出200余名骨干仲裁员,开展了《合同法》、保险、金融等专场业务培训,用身边典型实例进行了廉洁仲裁的教育,引导他们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以公正廉洁之心从事这项高尚而有正义的职业。 在办案实践中,济南仲裁委认识到:要打破常规,汲取更先进的办案理念,必须像唐僧取经化缘一样,意志超常,信念坚定,敢于到海外“取经”为我所用。近年来,先后应美国仲裁协会、加拿大大不列颠省政府学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丹麦仲裁院以及亚太区域仲裁组织的邀请,组成考察团来到异国他乡,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仲裁制度。 不断探索仲裁机构创新 仲裁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创新是仲裁发展的生命。 ●成立全国首个家庭服务业仲裁中心。 据山东省家庭服务业中心负责人介绍,家庭服务业涵盖家政、母婴护理、育婴、居家养老、婚庆、洗染等多项服务项目,是未来发展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市着手建设的“阳光大姐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已开工,项目建成后将承担起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前景广阔。 济南仲裁委抓住山东省全面强化家庭服务业行业自律的有利契机,将规范化应用于行业发展,实行了全国第一个家庭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出台多项家庭服务协议和消费争议处理办法,为家庭服务业提供仲裁“四免”服务:免费进行政策、法律知识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的培训;免费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疑难问题解决方案;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签订家政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进一步完善了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仲裁“绿色通道”,积极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 ●成立山东首个金融仲裁院。 近年来,随着金融交易品种的日渐多样化,涉及存贷款、股票、金融租赁、保险等的金融纠纷案件,在案件数量和标的额方面,都出现了快速增长。鉴于金融纠纷所涉及的技术、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复杂化,市场也急需要成立一个专门解决金融纠纷的仲裁院来配合新形势的发展,以满足银行业对于金融纠纷案件“快保全、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需求。 济南金融仲裁院作为山东首个专门解决金融纠纷的机构,它的成立,使得全省增加了一个公正、高效、快捷、符合国际通行准则的仲裁解决机制。 ●成立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异地商会仲裁服务中心。 与江苏、湖北、江西、浙江、河南、福建、陕西、广东、四川、山西、内蒙古、湖南、安徽等13家驻济省级异地商会共同成立济南仲裁委员会驻济异地商会仲裁服务中心,并分别设立仲裁联络站,积极为驻济异地商会及会员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全面保护其合法权益,赢得了商会会员企业的青睐和信任,为我市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科学谋划仲裁发展蓝图 仲裁的发展要与时代的脉搏一起律动。 济南仲裁办党组明确提出,要按照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在形势分析、发展需求分析、战略目标定位等基础上,制订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全面系统谋划仲裁未来发展的蓝图。 ——体现深化改革的主线,注重现代商事仲裁特点,进一步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继续探索仲裁程序简便、快捷的办案制度,提升济南仲裁的优势与特色。 ——抢抓新一轮发展的机遇,着力在办案秘书服务能力、仲裁员断案能力、仲裁庭组庭能力及仲裁案件执行能力“四个能力”上下功夫,营造仲裁委与仲裁员沟通交流的新环境。 ——探索符合仲裁发展的“招数”,突出宣传与拓展的重点,持续关注建设工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保险物流等领域,吸收借鉴司法改革的成果和经验,为办案公道、素质过硬,热心仲裁事业的资深专家、学者提供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济南仲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正处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仲裁事业只有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才能为省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为此,在方式方法上,既要坚持仲裁分支机构培训、仲裁宣讲团宣讲、仲裁专家沙龙讲座等有效手段,更要注重在重点行业、企业和县市区联动咨询等方面有所提升。在推行对象上,突破会议部署、转发文件和“单打独斗”的框框,要在政府、部门、社区、百姓中“抱团”宣传,吸收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的有效方式、发挥仲裁员队伍的群体效应。在转变主体上,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要从过去单纯注重本区域国内各经营主体转变为通过积极有效工作,延伸到外企和本区域港、澳、台和国外资本经营主体。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为我们争取仲裁国际话语权提供了有利机会,也有了坚强保障。济南仲裁要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就要打破常规,敢冒风险,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挑战,与国际接轨。 面对当前金融、化工、汽车、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兴起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到P2P网贷、C2M等互联网模式的“跨界合作”,济南仲裁办党组明确提出,仲裁发展要借助打造区域性经济中心的历史机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开辟新领域,实现新常态下的新作为。 在不断扩大仲裁的影响力、培育市场主体的仲裁意识的前提下,“培育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形成良性的循环运转。 依托仲裁分会,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服务力度。在各区县仲裁分会、辖区内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在产学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品经营等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发挥仲裁员的专家优势,专业高效地处理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帮助科技创新型企业顺利走上发展快车道。 组织律师仲裁员,为科技领域市场主体提供企业风险分析评估、风险管理与防范知识培训、企业投融资法律咨询、新三板挂牌交易法律顾问等服务,助力成长型企业尽快在市场中站稳脚跟。 参照国际商事仲裁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高起点、高标准成立济南国际仲裁院。济南国际仲裁院将作为集涉外仲裁的宣传推广和案件办理于一体的专业性仲裁机构,为优化济南的外商投资环境、实施开放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规范驻济企业的涉外营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从纠纷解决机制上保证了济南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为使济南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培育了法治营商环境。(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张兴桓 李栋 王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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