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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员会立案书面材料顺序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28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正本材料排放顺序(以下材料提交一份)
1、仲裁申请书(原件);(落款日期下方写明提交日期当日时间,原日期不要涂改)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
3、申请人主体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自然人)
②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人)
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律师事务所公函/法律服务所所函/员工证明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④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普通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被申请人主体证明材料
①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法人)
②公安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自然人)
6、证据目录(原件)
7、证据材料(复印件)
(二)副本材料排放顺序(以下材料提交四份)
1、仲裁申请书(原件)
2、证据目录(原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
注: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其他书面证据材料,应一式五份,如果当事人超过两人,增加相应份数;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材料一份

立案要求及需准备的材料

(信息来源: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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